联络家

发布讯息

陸資投資商用不動產 放行

許智凱 发表于 2008年02月19日 23:15

政府將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商用不動產,包括休閒農場、度假村等旅遊設施;並擬妥配套措施,包括不追查陸資資金來源、開放陸資得向台灣金融機構融資不逾五成,人員來台停留時間由一個月延長至90天,以刺激國內不動產市場。

陳水扁總統日前約見數名大陸台商協會會長,決定釋出多項兩岸經貿政策利多後,政府各相關部門近日將密集研商,在520前夕落實。此外,政府近期也將「加碼」放送國銀透過香港參股大陸銀行,和放寬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。

陸委會高層指出,行政院副院長邱義仁明確表達,研究陸資投資台灣不動產在台融資問題並未中斷,但目前思考開放的是商用不動產而非住宅。

陸委會高層指出,關於進一步放寬陸資來台投資不動產,最關鍵部分是不追查陸資的資金來源。因為在大陸官方尚未同意大陸民眾得投資台灣不動產,陸資要來台投資不動產只能「走其他巧門」。

台灣將不追查其資金來源,以台灣商用不動產在整個亞太地區偏低的行情,對大陸部分人士將具有一定吸引力。其次,政府也有意開放陸資來台投資商用不動產,得向金融機構融資不逾五成。行政部門認為,陸資來台購買商用不動產,融資額度不超過五成,承作金融機構不會有太大風險。

另一方面,現行法令規定,大陸民眾若在台灣購置不動產,每次只能來台停留不超過十天,全年在台停留天數累計不得超過一個月。陸委會高層表示,政府也研究將把大陸人士來台停留期間放寬至90天。

至於陸資來台投資商用不動產,除重要觀光景點的相關旅遊設施將禁止陸資介入外,其餘包括休閒農場、度假村等一般旅遊設施,因現行法規並未明文禁止,因此屆時也會允許陸資參與。

【2008/02/19 經濟日報】@ http://udn.com/

分类

谁能看:所有人

1条回复

蘇武 发表于 2008年2月20日 00:17 回复

早就該做了.

不過,遲到總比不到好.

| 1 |

我来回复

转发给我的联系人

許智凱的最新信息

要查看許智凱分享的其他讯息,请立即 注册登录

关于我们 | 使用条款 | 隐私声明 | 在线反馈 | 联系我们 | 工作机会 | 官方Blog | 友情链接
联络家 版权所有 京ICP证050722号 ©2004-2008 Linkist inc. All Rights Reserved